市教委12日下发《关于拓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公告》,对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中本贯通试点”提出了需要,将优先选择共属同一职教集团的院校、已拓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与试点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的精品特点专业进行试点。
招生对象:
符合当年上海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要求的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
学习年限:
一般为7年。
申报需要:
申报贯通培养试点的高等学校原则上可申报1-2个专业,每一个专业可与1-2个中职学校合作。每一个中职学校原则上申报1个专业,每专业原则上低于40人。
专业设置:
贯通培养的试点专业,需要是行业职位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技能练习周期较长,熟练程度需要较高,社会需要量较大且需要较为稳定,合适中职本科培养目的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
教学习管理:
拓展中本贯通培养试点的院校,要依据社会需要和企业有关职业职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鉴别考核需要,明确专业培养目的,整体设计人才培养策略,改革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拟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考核需要和考试概要等。打造保障机制,加大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引导。要成立贯通培养的有关教学和管理工作小组,拟定相应的教育教学习管理文件,组织推行教育教学(实习实训)。
考核与发证:
中职阶段学成后,须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水平测试组成,其中文化课成绩占50%,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占50%。文化课考试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技能水平测试考试由本科院校单独推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对转段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颁发中职毕业证书,转段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如完成中职阶段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也可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对完本钱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和收费管理按相应规定实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费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政策实行,帮困助学纳入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体系;依据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转段完成后,由高等学校准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本科阶段按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费按本市高等学校收费政策实行,学生资助根据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现在,本市3所中职校、2所本科院校已率先进行试点,名单如下: